根据方案,我省新高考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中开始实施。和现行高考“3+X”且文理分科(语文、数学、英语+文综/理综)不同的是,湖南新高考使用的是“3+1+2”模式,不分文理科。“3+1+2”包括——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首选科目:物理和历史2门科目中必选且只选1门;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任选2门。
2021年起,普通高校将依据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即通常所说的“两依据、一参考”。毫无疑问,高考“一考定终身”的魔咒将正式被打破。
关键词【学业水平考试】
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实施方案》提出,新高考改革的第一大任务便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的对象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的对象为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其中,“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14门科目,考试内容为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标准规定的必修课程的内容;“选择性考试科目”(简称选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考试内容为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标准规定的相关内容。
在考试安排上,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考试集中安排在高中二年级进行,考试成绩终身有效。选择性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安排在高考全国统考科目考试结束后进行,考试成绩按相关规定计入高考总成绩,当年招生录取时有效。
【解读】
这次高考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普通高校招生选拔体系,这是国家提出的明确要求。目的是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发生严重偏科,同时也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创造条件。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职单招录取的主要依据,也是部分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的参考或依据。合格性考试科目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每年考试一次,安排在高中二年级进行。
选择性考试成绩则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科目由学生根据高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和自身的兴趣特长,从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其中,考生首先应在历史和物理2门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科目,再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安排在6月份统一高考后一并进行,考试成绩当年高考录取有效。
关键词【综合素质评价】
整体反映学生综合素质能力,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
为了转变简单以高考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实施方案》提出,积极探索综合素质考核评价。将学生参与的有关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劳动活动等记入综合素质档案。从学生进入高中一年级开始,普通高中学校客观记录学生在校学习成长过程,整体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普通高中学校负责组织开展学生综合素质写实记录工作,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整理遴选的相关信息统一导入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