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
根据《乌兰察布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为做好2021年市直属学校和各旗县市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面试对象
报考旗县市区教师岗位经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
报考市直学校教师岗位经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形式和方法
(一)应聘语文、数学、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科学、心理学、数据技术(网络管理)、测算机、机电技术、电商物流、护理、编导影音、财会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内容按报考学段和岗位从现行相应科目教材中随机挑选。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所需教材由面试工作考务办公室提供。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二)应聘音乐(幼儿园音乐)、体育、美术、艺术设计、舞蹈、设计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说课和专业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说课内容从所报考科目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中挑选,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专业素质测试包括本专业基本技能、专业素养和个人特长、才艺展示,专业素质测试不超过30分钟。
(三)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说课和基本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基本技能测试时间不超过25分钟,技能测试包括键盘、声乐、舞蹈表演及美工和手工操作,美工和手工可自选其中一项进行测试。
(四)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面试时须用国家通用语言和蒙古语两种语言作答。
1.报考蒙汉兼通科学、蒙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内容按报考学段和岗位从现行相应科目教材中随机挑选。试讲备课时间为60分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各30分钟),备课所需教材由面试工作考务办公室提供。试讲用国家通用语言和蒙古语各讲一次,时间不超过40分钟。
2.报考蒙汉兼通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说课和基本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说课备课时间为60分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各为30分钟),说课用国家通用语言和蒙古语各说课一次,时间不超过30分钟;基本技能测试时间不超过25分钟,技能测试包括键盘、声乐、舞蹈表演及美工和手工操作,美工和手工可自选其中一项进行测试。
三、面试程序
(一)考生报到,身份核定。
考生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申领“健康码”,并于面试当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面试期间具体的疫情防控要求详见《关于乌兰察布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期间疫情防控事项的公告》(附件2)。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于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进行身份确认,没有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
2.面试通知书。
(二)在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先后顺序。
(三)在备课室备课。
(四)在面试考场进行试讲、说课、专业素质测试、基本技能测试。
(五)现场发布成绩。
四、面试组织
市直学校招聘教师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旗县市区所属学校教师面试工作由各旗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行(报考乌兰察布市蒙古族小学蒙语文教师岗位的面试人员,由察右后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面试)。
五、评委组成及评分
(一)每组面试评委一般由7人或9人组成。
(二)面试由主评委主持,每位评委根据面试内容,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得出合计分数。
(三)计分方法:面试成绩实施百分制。面试由每一位面试评委打分,将所有评委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四)面试成绩现场发布。
六、赋分方法
(一)应聘语文、数学、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科学、心理学、数据技术(网络管理)、测算机、机电技术、电商物流、护理、编导影音、财会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试讲总分100分。
(二)应聘音乐(幼儿园音乐)、体育、美术、艺术设计、舞蹈、设计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总分100分,其中:说课占40%,专业素质测试占60%。
(三)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总分100分,其中:说课占40%,基本技能测试占60%(其中:键盘、声乐、舞蹈各占15%,美工或手工占15%)。
#p#分页标题#e#(四)应聘蒙汉兼通科学、蒙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试讲总分100分,其中:国家通用语言占50%,蒙古语占50%;应聘蒙汉兼通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总分100分,其中:说课占40%(国家通用语言占20%,蒙古语占20%),基本技能测试占60%(其中:键盘、声乐、舞蹈各占15%,美工或手工占15%)。
七、计分核定
由考场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当场测算出考生的面试成绩,签署姓名,再经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评委审核签字,然后由工作人员现场发布。
八、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九、纪律和监督
(一)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纪律
1.面试评委、工作人员、监督人员与考生存在回避关系的,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对违反面试工作纪律,泄露面试内容及其它面试工作秘密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在到达指定地点时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交监督人员保管,不得与外界联系。
(二)面试考生纪律
1.面试考生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
2.面试考生必须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依次入场,不能在中途随意离开指定地点。
3.面试考生不得向面试工作人员打听任何有关面试的内容;面试考生不得在面试场所内谈论与面试有关的话题。
4.面试考生面试时不得穿戴具有标志性徽章、饰物的服装;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和任何通讯工具;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家庭成员等个人数据。
5.面试考生进入待试场所后,须主动将通讯工具交给工作人员保存,面试全部结束后领取,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6.面试考点实施封闭管理,考生不得带陪同人员入内。
(三) 面试考点配备录像及录音设备,对面试过程全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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