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时间:6月15日10:00-6月24日18:00
笔试考试时间:7月11日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为主,可适量招聘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2.资格与岗位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特岗教师。严格“持证上岗”,拟聘人员应在办理录用手续或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5月1日及之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2021年8月31日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健委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区域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科目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本地生源优先、研究生和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
二、服务期限和范围
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行农村义务教育时期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规定,特岗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当地教育需求在县域内乡村学校流动。
三、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具体时间为6月15日10:00至6月21日18:00。
(二)资格初审。6月15日10:00至6月24日18:00,各县特岗办负责对报考人员数据进行网络资格审查,确保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与岗位要求相符。网络资格审查通过的数据不得变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应对自己填报的所有数据负责。
对思想政治、体音美、英语、数据技术等紧缺薄弱科目教师和偏远山区县,根据紧缺程度,降低开考占比或不设开考占比,划定最低分数线。岗位计划确需调整的,计划调整完成后,由西安市特岗办在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计划调整最终状况。
提示: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务必在6月24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出《陕西省2021年农村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无需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盖章),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交。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通过网络资格审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从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5日10:00起)。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程序的必要凭证,请妥善保存。
(四)笔试。
1.笔试学科及内容
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科目专业知识两科,由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7月11日(星期日),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请关注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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