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健全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建立促进同学全面发展的教育评价体系,严格按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同学发展质量评价标准实行评价,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发挥评价的诊断、激励、改进功能。建立地区基础教育生态监测公布制度,营造有利于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定期开展义务教育地区质量监测,推动教育教学改进。完善同学综合素质评价,开展德智体美劳“五好同学”评选,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20.完善招生考试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在审批地范围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深化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考试招生录取制度。
21.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研究制定进一步激发学校办学活力的实行方案,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自主权,扩大学校人事工作自主权,落实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建立健全办学激励机制。完善统筹协调机制,严格控制面向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未经当地教育部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到学校开展有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