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经本助理物流师资格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5年以上。
3.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
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助理物流师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取得本助理物流师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大专院校物流专业学历的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相关专业学士学位。
高级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物流师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物流师正规培训达标准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取得本物流师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3年以上。
4.取得相关专业硕士学位。
说明:
一、关于“报考条件”中“学历、学位”的确认:
“报考条件”中所涉及的学历、学位是指我国现行国民教育系列中相应的学历、学位(含在境外获得的,我国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承认的学历与学位)。
二、“报考条件”中的“本专业”是指:
申报人员所持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所注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以“物流”命名,如“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等。
三、“报考条件”中的“相关专业”是指:
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方可视为相关专业:
1.所学专业为“电子商务”、“交通运输”、“交通管理工程”、“国际贸易”和其它专业(物流方向);
2.所学课程中必须有“物流”课程,并成绩合格。
四、“报考条件”中的“本职业”是指:
申报者本人直接从事以下各类岗位的作业,该类岗位是企业的储存、运输、配送、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物流信息管理岗位。
五、“报考条件”中的“相关职业”是指:
申报者本人对以下岗位的作业过程予以直接管理或对以下岗位的作业流程予以设计规划的职业,该类岗位是企业的储存、运输、配送、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信息管理岗位。
每年的3月和9月。
全国认证统一考试时间每年2次,考试时间是5月份的第三周的周日和11月份的第一周的周日。
助理物流师:《现代物流概论》、《物流实务》。
物流师:《现代物流概论》、《物流管理》。
高级物流师:《现代物流概论》、《物流系统工程》。
助理物流师(国家三级):分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两部分,均采用全国统一的卷面考试的方式进行。
物 流 师(国家二级):分系统知识和熟练技能两部分,均采用全国统一的卷面考试的方式进行。
高级物流师(国家一级):分综合知识和高级技能两部分,综合知识考试采取全国统一的标准化卷测试方式,高级技能采取论文答辩或物流系统方案设计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