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同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根据职业资格认证由行业主管协会负责的国际惯例,于2003年底成功地在全国(包括香港特区)统一推出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认证坚持“考培分离”和“六统一”原则,“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培训、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认证”,以确保认证工作规范有序,认证过程严谨、透明。学员经认证培训合格后,颁发盖有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钢印的培训合格证书;经认证考试合格后,颁发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统一编号,全国通用,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凡获得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证书的人员,都将被加入到中国物流人才数据库,方便用人单位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