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测试内容。分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声乐类含视唱、音高模唱和演唱;器乐类含视唱、音高模唱和演奏;舞蹈类含身体条件、节奏模仿、基本功和表演。每类满分均为100分,分数按40%比例计入中考成绩。声乐、器乐类一律不允许伴奏;舞蹈类考生须要自带伴奏曲目,放在U盘里,并在上面标注姓名。除钢琴外,其他乐器均由考生自备。
(三)测试时间。5月29日—5月30日,考试成绩于6月15日前发布,音乐术科(专业课)考试成绩不组织复核。
(四)录取办法。报考一批次学校音乐特长生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城镇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下20分。报考二批次音乐特长生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农牧区录取最低控制线下20分。在同一批次中,网报只允许填报一个志愿。音乐特长生中舞蹈、声乐类以计分学科总分(满分670分)和术科成绩(音乐满分100分)按照文化课60%+术科40%的占比合成投档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特长生中器乐类考生要在优先考虑学校实际需求的基础上按照文化课60%+术科40%的占比合成投档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相关要求
报名、考务工作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市教育考试中心7月1日将美术特长生和音乐特长生的术科成绩反馈给市中招办。命题、阅卷、测试等委托第三方实行,美术考生每人需缴术科考试费70元,音乐考生每人每类需缴术科考试费70元, 欠缺部分由市教育考试中心从考务费中列支弥补。美术考生术科考试费由初中毕业学校在中考报名期间代收,旗县区考试中心集中交付包头市基础教育第三方考评服务中心。音乐考生术科考试费由包头市基础教育第三方考评服务中心收取,缴费方式参照《中考报名缴费流程》,缴费时间另行通知。提前批次网报志愿时未被录取(或放弃特长志愿)的特长生符合分数条件可继续填报后续批次的学校志愿。
体质测试工作方案
一、测试组织
2021年中考体质测试工作在市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行。
二、测试对象
全市所有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在校在籍同学及社会考生。
三、测试方式
测试共三项:
1.男生1000m跑,女生800m跑。
2.立定跳远(男女)。
3.男生掷实心球(2kg),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
三、测试分值(后附评分标准)
总分30分,其中每项满分为10分。
四、测试时间
测试时间:5月6日-5月21日。
五、免试、缓试
(一)免试
1.对的确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考生,有国家民政部门的残疾证明,其他因患有严重疾病或受伤严重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持市级或以上医院出具的有效诊断证明以及相关病例和化验、诊查资料,经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学校审核、旗县区教育局审核汇总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批准后能够免试;免试考生还应提供初中3年的体检档案。免试同学中考体质测试成绩按18分计入中考升学考试总分。
免试考生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需由各旗县区教育局体卫艺科汇总后,于4月23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核,并于4月25日—4月30日在“包头教育云平台()”进行公示(内容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毕业学校、班级等)。公示无异议,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将花名册交付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登录成绩。
2.初中时期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中小同学运动会、篮球赛、校园足球联赛三项比赛,获得个人前八名或团体前六名的同学成绩按满分计。初中毕业生当年参加比赛成绩认定时间截至4月30日。各旗县区教育局在5月6日前将考生比赛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初中同学在校期间)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核,审核通过后于5月8日—5月14日在“包头教育云平台()”进行公示(内容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毕业学校、班级、比赛项目及取得的成绩等)。公示无异议,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将花名册交付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登录成绩。凡出现漏报状况,一律不予追加。
(二)缓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