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体育特长生,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体育类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升学总分与体育特长测试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按统招生择优录取。其中,报考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150分;报考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和面向全市招生的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200分;若报考的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在统招录取时未完成普通类招生计划,则在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下降200分。
Q
公办普通高中艺术、科技类特长生如何录取?
A
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艺术、科技类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升学总分从高到低按统招生择优录取。其中,报考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报考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70分;若报考的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在统招录取时未完成普通类招生计划,则在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下降70分。
Q
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的特长生如何录取?
A
特长生计划单列,全部统招录取。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升学总分从高到低按统招生择优录取。其中,体育类特长生在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下降200分;艺术类和科技类特长生在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下降70分。
Q
一般普通高中若有剩余的特长类计划,是否“征集志愿”?
A
一般普通高中若有剩余的特长类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但若某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全部为特长类,可在该校有剩余计划时进行“征集志愿”。
Q
职业院校如何招生录取?
A
依据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和《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高中阶段教育统一招生平台的通知》(辽教电〔2019〕155 号)精神,从2020年起,我市将改革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将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纳入我市高中阶段教育统一招生平台,实行统一招生政策、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招生宣传、统一平台录取,由市招生办统一录取。大连本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统一填报中考招生志愿,按照《关于大连市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规定程序,由市招生办组织进行职业院校招生录取。中职学校“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剩余计划的学校,由各职业院校进行自主招生,市招生办审核录取。职业院校各专业计划优先录取本市填报职业院校志愿的考生。
Q
职业院校志愿如何设置?
A
职业院校志愿分两段设置。
第一段:“3+2”高职招生计划学校与高级工及以上专业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设置3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限报2个平行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
第二段:中职学校。设置6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限报2个平行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不限定公办中职学校和民办中职学校的填报顺序,但限定志愿填报数量(公办中职学校志愿不超过3个、民办中职学校志愿不超过3个)。
Q
职业院校是否安排“征集志愿”?
A
职业院校安排两次“征集志愿”。
第一次安排在“3+2”高职招生计划学校与高级工及以上专业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3+2”高职招生计划学校与高级工及以上专业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进行“征集志愿”,设置3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限报2个平行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
第二次安排在中职学校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进行“征集志愿”,设3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限报2个平行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不限定考生填报公办中职学校和民办中职学校的顺序和数量)。
职业院校各专业剩余计划情况将在大连招生考试网发布。“征集志愿”具体填报时间将在大连招生考试网和《中招考试信息》上发布,届时请考生、家长关注。考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职业院校“征集志愿”,视为自动放弃。
Q
参加我市中考的考生不填报职业院校志愿,是否可以直接参加职业院校学校自主招生?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