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设置5个平行学校志愿,不限定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的填报顺序和数量。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安排两次。
Q
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如何填报?
A
普通高中录取批次结束后,如部分一般普通高中有剩余计划,市招生办将通过大连招生考试网公布各校剩余计划,达到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大连招生考试网填报一般普通高中第一次“征集志愿”。
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如部分一般普通高中仍有剩余计划,市招生办将再次通过大连招生考试网公布各校剩余计划,达到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大连招生考试网填报一般普通高中第二次“征集志愿”。
具体填报时间将在大连招生考试网和《中招考试信息》上发布,届时请考生、家长关注。考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视为自动放弃。
Q
哪些考生可以填报一般普通高中的“征集志愿”?
A
达到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时选择填报所在考区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填报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即便未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也不允许填报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
Q
平行志愿在录取时是否有先后顺序?
A
平行志愿在录取时,对于考生来说是有先后顺序的,平行志愿录取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平行志愿录取时,按照考生升学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再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A、B、C、D、E、F志愿。如考生达到A学校录取分数线,就录取到A学校,如没有达到A学校录取分数线则再检索B学校,以此类推,只要考生达到被检索学校录取分数线,就录取到该学校,考生一旦被录取,就不再检索该考生后面所报考的其他志愿。因此,考生在填报平行志愿时,一定要合理安排填报顺序,以免错失进入理想学校的机会。例如,在平行学校志愿栏内某考生报考的A学校录取分数线为620分,D学校录取分数线为630分,即使该考生升学总分640分,也首先被A学校录取。
Q
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如何录取?
A
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录取由市招生办组织实施。录取时,按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进行录取,原报志愿无效,录取规则、录取控制线以及相关政策不变。
Q
考生是否可以不填报志愿,直接到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报名就读?
A
不可以。从2020年开始,按国家和辽宁省相关规定,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全部纳入全市统一招生,考生有意愿就读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相应志愿,且经市招生办统一录取。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能到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就读。
Q
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和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特长生是否可以兼报?
A
可以兼报。报名参加当年我市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同时选择报考1所公办普通高中的1个特长项目和1所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的1个特长项目,参加当年我市中考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仅可以报考1所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的1个特长项目。通过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测试与认定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在平行学校志愿A栏内填报对应的学校,否则视为放弃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资格;通过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特长生测试与认定的考生,在一般普通高中6个平行志愿栏内,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填报顺序。
Q
考生是否可以兼报同一所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普通类和特长类?
A
可以兼报。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按普通类、特长类分别设置学校招生代码和名称,通过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特长生测试与认定的考生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是否兼报同一所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的普通类和特长类。报考普通类时选择对应学校的普通类招生代码和名称,报考特长类时选择对应学校的特长类招生代码和名称。
Q
公办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的录取如何计分?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