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招生计划(含注册报到后有缺口)的普通高中学校,在第三批录取结束后,由补录学校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具体补录范围,市招考办在广州招考网()统一公布补录计划和各校补录最低控制分数(即原录取最低分数)。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不再区分户籍生和随迁子女招生计划。凡未曾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符合补录范围、且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有关普通高中学校原录取最低分数以上的考生均可登录中考服务平台志愿填报系统填报补录志愿。补录办法通过广州招考网另行公布。
十四、中职学校如何进行投档录取?
(一)中职学校录取不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学业考试总分分段投档,以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起点,在200分以上以50分为间隔分段划定每段投档控制线,200分以下不再划分分数段,依次在分段投档控制线上按招生学校专业计划数与投档数1:1的比例进行投档。
(二)在分段投档控制线上,根据考生学校志愿先后顺序,先投第一志愿学校,对填报同一所学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成绩由高到低先投第一专业志愿,若该校有专业未投满,再投第二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档案……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投完后仍有专业未投满,则对选择了“专业服从分配”但还未能投出的考生,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专业代码从小到大顺序投档至尚未投满的专业。若该校还有专业未投满,则继续投第二志愿学校填报该专业的考生档案……依此类推,直至各专业投满为止。
(三)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放弃原录取结果且已填报了中职学校志愿的,可参加中职学校统一投档录取。
(四)招生学校如无特殊理由,原则上对投档学生不得退档。
十五、中职学校的补录如何进行?
中职学校统一投档时未完成计划及注册报到后有缺口的学校,由市招考办在广州招考网统一公布中职学校补录计划,以注册入学的方式进行补录。补录办法如下:
(一)未被录取的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自行到招生学校按注册入学的方式办理补录手续,由招生学校直接在中招录取系统进行录取。
(二)原已被中职学校录取、要求放弃原录取结果再参加中职补录的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自行到招生学校,由本人协助新录取学校在中招录取系统注销其原录取结果,再办理录取手续。
(三)未办理今年升学报名手续、要求参加中职补录的初中毕业生(含往届生)以及未能升学的高中毕业生,凭户口簿、身份证及初、高中毕业证或结业证自行到招生学校,按注册入学方式办理补录手续。
十六、投档分与学业考试成绩有何区别?
除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投档时取考生学业考试原始成绩外,普通高中其余招生计划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在投档录取时,根据加分或优先录取政策中关于“加分投档录取”的规定,对符合条件考生的学业考试原始总分给予加分,即为投档分,录取时按投档分进行投档录取。考生若具备两项以上加分或优先录取条件,只享受最高加分的一项,体育、艺术特长生不再享受加分。
投档分只作投档录取时使用,不作为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学业考试成绩以考生的中考原始成绩呈现。
十七、同分序号是什么?对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相同的考生,怎样进行投档排序?
当考生的投档总分相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排序:根据加分或优先录取政策的规定,首先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考生若已享受加分,则不再享受优先录取);再比较学业考试原始成绩;若情况又相同,则先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数之和;若再有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单科成绩;若仍有相同,又再比较综合表现评价等级。
依照上述规则对全市投档总分相同的考生进行排序产生的序号,即为考生的同分序号。例如一名考生学业考试成绩为678分,成绩单的“说明”栏标有“你的投档分数为678分,同分序号为7”(以《报考指南》第五部分成绩证明样式为例),表示这名考生的同分序号为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