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问答
第一部分 报考范围
一、广州市高中阶段教育有哪些学校?
广州市高中阶段教育的学校有:普通高中(含公办和民办高中)、高职(高等学校五年制专科,下同)、中职学校(含教育系统的职业高中、普通中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技工学校)。除高职院校招生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外,其他学校由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二、各类考生的报考范围是什么?
注:
1、省、市属普通高中: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广雅中学、执信中学、2中、6中、铁一中学、广大附中、协和中学、广东华侨中学、美术中学、广州外国语学校。
2、区属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生,但招收学校所在区以外的学生人数不能超过本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5%。具体学校名单详见《报考指南》第七部分。
3、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具有广州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此类考生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
4、2019年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指标比例是学校招生总计划的50%。
三、广州市户籍的应届生,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个区的,升学范围有何规定?
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个区的广州市户籍应届生,可自主选择按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升学。选择按户籍所在区升学的,称为“跨区生”,须在中考报名时提出跨区申请,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区具有该区学籍和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不申请跨区的,则默认按学籍所在区升学,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的考生,无论是否跨区,都只能报考学籍所在学校分得的指标计划。
四、越秀、海珠、荔湾三区的考生升学范围要注意什么?
普通高中统招计划(不含自主招生和指标到校计划)招生时,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即三个区的考生等同于一个区的考生,均可报考三区内的区属普通高中,不视作外区考生。
但三区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报考指标到校计划和参加自主招生时,只能报考分配到学籍所在初中学校的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和学籍所在区(外地返穗生为户籍所在区)区属示范性高中的自主招生计划,以及省市属示范性高中指标计划和自主招生计划,不能报考其他区属的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和自主招生计划。
五、广州市户籍的往届生和外地返穗生的报考范围有什么规定?
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往届生、外地返穗生的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往届生,报考范围与应届政策性照顾学生相同。
六、各类非本市户籍毕业生的报考范围有何规定?
(一)经审核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往届,见《报考指南》第6页),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具有该区学籍和户籍的应届生相同。
(二)具有广州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下简称“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可报考省、市属普通高中和学籍所在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及在广州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此类学生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
(三)不符合上述两类条件的其他具有广州市学籍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可报考在广州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
七、无广州市学籍的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往届非政策性照顾学生可报考哪些学校?
无广州市学籍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及符合条件的非政策性照顾学生的往届生只可报考在广州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
八、如何理解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可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生,但招收学校所在区以外的学生人数不能超过本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