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十二五”期末,全国各省(区、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总体达到100%,中级职称以上卫技人员获取学分达标率达到95%(西部、边远地区达到80%),初级卫生技术人员获取学分达标率达到80%(西部、边远地区达到70%)。同时,80%以上的省(区、市)全面实行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管理。
《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要扩大继续医学教育覆盖面,将村卫生室、非公立医疗机构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继续医学教育实施范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要面向全员开展包含医学伦理、人际沟通等内容在内的职业综合素质教育,推行以岗位胜任能力为核心的专业培训。
针对农村、基层、全科医学的教育培训相对薄弱的问题,《意见》提出,在政策导向和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要给予重点倾斜,发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探索建立共享型公益性继续医学教育数字化资源库,将远程教育与集中面授、现场操作培训和辅助答疑等相结合;着重开发面向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实用型培训项目,开发满足基层卫生服务需求的全科医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意见》提出,各地要强化激励措施,将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技术职务晋升和定期考核的必备条件;将继续医学教育发展目标实现情况和主要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意见》明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监督管理,坚持继续医学教育公益性质,要防范商业利益影响培训内容科学性,规范收费管理,及时查处违规行为。
求医小科普:
卫生职称类别
护理:护士,护师,主管护师
药学:初级药士,初级药师,中级主管药师[1]
中药学:初级中药士,初级中药师,中级主管中药师
检验:初级检验技士,初级检验技师,检验主管技师
主治: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妇产科主治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