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2019年4月2日,应急管理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申请“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均应当具备“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条件。
《安全生产法》(草案送审稿)罚则第九十四条拟将第一项修改为“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无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执法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可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一下的罚款。
当前,全国大约有21万家化工生产经营企业。2016年,全国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数量为1820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占化工行业的比例不是很清楚。
截至2017年1月底,全国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一共27.2万人。估计到2019年底,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总数不会超过30几万 ,涵盖7-8个大的专业方向 。
由于注册安全工程师从2019年才开始分专业,才有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因此这个特定群体人员数量少之又少。
靠2019年和今后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来选拔化工安全类注安师,一是每年供给数量有限,二也时间跟不上,因此根本不能满足市场要求,供需矛盾将非常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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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专业类中高级工程师很快要粉墨登场,成为危化品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既然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供给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危化品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市场需求,那怎么办?
化工专业类中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上!
我们预计,过不了多久,应急管理部门将遵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出台相关政策,化工专业类中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将粉墨登场,出演危化品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角色。
过去和当下,这些化工专业类中级和高级工程师都身在危化品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公用设施等部门,也就是常说的管生产的。
只要给他们恰当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再加上激励措施,他们很快就能上岗,就能履职,甚至比现在的专职安全员(不是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也没有化工类中级即以上专业职称,更多的则是没有化工专业背景)干的还要好!
因此,危化品企业专职安全员要注意啦!
第一,一定要是化工安全类型注册安全工程师;第二,我们估计,只要是注册安全工程师(2019年前通过拿到的证书),加上化工专业背景(教育背景),应该可以算为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第三,必须要有化工专业类中级或高级职称也就是中级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只有满足其中一个条件,才可以在危险化学品企业继续干下去。
同时,大批的化工专业类中级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将会取而代之现在的一部分注册安全工程师(非化工专业类)或其他没有化工专业类中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安全员,来干专职危化品安全员了!
事实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