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规定,被推荐的免试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体育单招考生,残障单招考生,职教师资单招考生也必须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在网上报名时,须勾选单招考生选项,并明确具体单招类别,其他报名程序与普通类考生相同。
要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及天津市疫情防控要求,在进行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按照报名单位的要求,主动出示“天津健康码”,并进行体温测量;现场确认前14天内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7日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各位考生在报名期间尽量不要离津,做好必要的个人卫生和安全防护。
※ 资格审核 ※
2021年我市将进一步严格高考报名管理和资格审查。
进一步严格审核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报名单位和各区招办严格对照各类考生具体审查事项,对考生资格进行逐一审核复核,并加强对考生本人、身份证照片和高中教育阶段照片的人证“三比对”。对于往届生、回津考生等社会考生在现场确认时,还要使用人脸识别设备进行身份验证,确保考生身份信息真实准确。在各报名单位和区招办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查的基础上,市高招办将联合市教委、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按照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逐一比对考生的相关信息,逐一审查考生的资格条件,并将所有报名数据上报至教育部,进行跨省重复报名和违规情况筛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坚决予以清退。
进一步严格违规处理
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当按照规定准确无误地提供报名所需的各种信息,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以达成报名要求,否则按违规违纪处理。对于空挂学籍、在学不在籍等违规考生,坚决予以清退。对于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报名资格,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对于通过非正常户口迁移、提供假户籍、假身份证、假学历、假学籍、假照片等虚假材料或隐瞒手段等获取高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和录取资格,已升入高校的取消学籍,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对于在资格审查中失职渎职的单位或个人,以及为考生出具虚假材料或指使、协助、伙同考生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依照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市教委、市考试院及各区面向社会公布2021年高考报名举报电话,欢迎各界人士监督举报违规的个人及单位,一旦核实无误,将继续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市教委举报电话:83215060
市考试院咨询举报电话:23769162
各区咨询举报电话见下表:
和平区:27110012
河东区:24136312
河西区:28379078
南开区:23346508
河北区:26274638
红桥区:27272149
滨海新区(塘沽):25861369
滨海新区(汉沽):67963755/25692065
滨海新区(大港):60989976/63376820/25980256
东丽区:24392336/84375736
西青区:27940983/27945465
津南区:88510592
北辰区:26911722
宁河区:69592751
武清区:60911800
静海区:28942360
宝坻区:82627805
蓟州区:29142513
天铁教育中心:0310-5576816
滨海新区(海滨教育中心):25924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