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单元,国家制定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最终都需要在每个具体的单位中去落实。只有社会各个单位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消防工作才会有坚实的社会基础。提升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是实现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有效控制和减少火灾危害的重要途径。
(一)确定消防安全责任
全面落实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根本。
(二)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消除火灾隐患
1)社会单位实行逐级防火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单位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有关部门、员工应当认真履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
2)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对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社会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员工每天班前、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3)社会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消防设施运行、记录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有无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情况;电气线路是否破损、老化、连接松动,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等违章用电情况;有无违章用火情况;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场所的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
4)社会单位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公众聚集场所,如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夜间防火巡查应不少于两次。
5)社会单位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6)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本岗位的火灾隐患。员工班前、班后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7)发现火灾隐患应当立即改正;对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当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按程序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接到火灾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核查。研究制订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部门,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8)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当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着手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三)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
1)社会单位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单位应当购置或制作书籍、报刊、杂志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资料,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专栏、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3)员工上岗、转岗前,应通过消防安全培训考核;对在岗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