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消防协会《关于2018年度消防领域职业技能鉴定我国统考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精神(中消协【2017】100号),结合我省消防领域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须要,现将2018年度考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鉴定职业(工种)
消防领域特有工种——建(构)筑物消消防员。
二、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建(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
三、基本要求
(二)年龄要求:18至55周岁。
四、鉴定等级及申报条件
(一)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二)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具体报名时间:
第一季度:1月15日-2月14日
第二季度:4月1日-5月15日
第三季度:7月1日-8月10日
第四季度:10月8日-11月10日
(二)报名所需资料
1、基本资料
①2寸蓝底电子版数码证件照。
②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③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联系方式及地址
详细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100号金叶现代之窗5层
六、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一)理论知识考试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答题卡答题。共200道题,每题0.5分。题型分为:单项挑选题100道、多项挑选题40道、推断题60道。考试时间100分钟。
按照中国消防协会消防领域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统一要求,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我国统考2018年全年共安排4次,具体日期为:3月25日(星期日)、6月24日(星期日)、9月16日(星期日)、12月16日(星期日)。考试考卷由中国消防协会消防领域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命题印制。
(二)技能操作考核
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考核时间初级、中级许多于30分钟。 技能操作考核具体时间根据报名状况另行通知。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施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实操考试的具体时间以消防协会网站通知公告为准,考务系统也会以短信形式进行提醒,如未及时登录网站查询,错过考试时间,后果自负。
(三)对单科成绩的处理办法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我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职业技能鉴定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七、证书用途
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人员。
从事主要工作包括:
1、消防安全检查。
2、消防控制室监控。
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
4、消防安全管理等。
八、证书领取
鉴定考试合格人员将颁发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方式由鉴定站指定的培训机构通知相关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