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教师资格法定凭证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 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取得教师资格可在本级及以下等级学校和机构任教;中职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只能在中专、技校、职高或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职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使用假资格证者,一经查出,五年内不得申报。
市教委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各区、县教委(教育局)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科目名称 | 教师 | 全程强化班 | 考点串讲班 | 点题预测班 | |||||||||
课时 | 现价 | 试听 | 报名 | 课时 | 现价 | 试听 | 报名 | 课时 | 现价 | 试听 | 报名 | ||
教育学(中学) | 熊春文 | 20 | 200 | 6 | 100 | ||||||||
教育心理学(中学) | 陈辉 | 20 | 200 | 6 | 100 | ||||||||
教育心理学(小学) | 陈辉 | 20 | 200 | 6 | 100 | ||||||||
教育学(小学) | 熊春文 | 20 | 200 | 6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