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司考的纲领性文件,是我们复习的出发点,也是司考命题的依据,因此每年都会引起很多人的关注。今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正式发布,为了能够让考生更好地熟知大纲内容,把握考试重点,司考名师在细细研读并与去年司考大纲对比之下,总结发现:大纲的基本框架没有本质变化,变化之处也在意料之中,并且在前期授课中也有所涉及。
相比去年大纲,今年大纲总计考点新增9个,删除1个;法律法规新增17件,修订10件。新增考点主要集中《民事诉讼法》、《民法》、《经济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几个学科中,这些新增考点往往与新法以及法学理论发展息息相关,考生应当掌握。除此之外,除当年新增考点必须掌握外,考生对近两年新增和修订的考点也应予以重视,这些考点往往也会受到命题人的青睐,如:前年大纲民事诉讼法部分第十三章第二节新增考点“确定举证期限、开庭准备”在去年卷三第40题进行了考察。为此,我们在制作这份资料的同时,也专门为大家进行了一一列举,考生应注意这部分内容。
最后希望考生在使用大纲时要保持理性的态度,不要为大纲表面变化所迷惑。今年司考的号角,在这一刻已经正式吹响!考生复习的重点依然是“重者恒重”和“新增必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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