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份 | 地区 | 论文数量 | 期刊要求 | 论文要求 |
2017 | 北京 | 1篇(不要求发表); 援疆申报人员免于论文答辩要求,直接申报参加评审。 |
可以是在有关报刊上发表的, 也可以是为申报职称专门撰写的。 |
申报人送交的论文,可以是在有关报刊上发表过的,也可以是为申报职称专门撰写的。 无论哪种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紧密结合自己取得中级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具有会计专业讲师资格以后,所从事的会计管理工作及专业特点,由本人独立撰写,论文必须是工作研究类的论文,要紧密结合实际工作。 2.论点正确,论据充分,对本专业的理论问题和发展趋势有独到见解,对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 |
2017 | 吉林 | 国家级刊物发表1篇及以上; 省级刊物发表2篇及以上; 市级刊物3篇及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省级论文) |
公开出版发行的市州级以上 | 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论文、著作,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发行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著作或译著1部以上(其中本人撰写字数或翻译字数须在5万字以上); (二)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三)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省级以上社会科学类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四)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市州级以上社会科学类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省级论文)。 在省财政厅和省会计学会联合举办的会计文化建设征文活动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的论文,视同省级公开发表论文申报。 |
2017 | 云南 | 论文要求发表2篇及以上 | 经电话咨询,论文要求近五年发表的,与会计相关,期刊有刊号即可。 | |
2017 | 四川 | 论文2篇以上 |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具有CN、ISSN刊号的经济类、学术类专业期刊 | 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具有CN、ISSN刊号的经济类、学术类专业期刊(不含增刊、论文集)上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会计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
2017 | 广西 | 出版著作1部和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 | 省级以上专业期刊 | 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较高价值的专业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和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三、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及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并获奖论文1篇以上(宣读论文需有会议有关文件证明;商业性质的获奖无效); 四、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及撰写经实践证明有重大指导意义或创造出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调查报告、可行性分析等材料1篇以上(重大指导意义、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需有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有量化指标的证明材料)。 |
2017 | 上海 | 2或3篇 | 暂未发布 | 主送论文要求。申报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注册并上传申报材料后,还应登录上海财政网(http://www.czj.sh.gov.cn)“2017年上海市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申报系统”上传主送论文(主送论文必须与21世纪人才网上传的论文一致,且须是Word文档并与所提交的纸质文档完全相同)。市会计高评办将委托相关专业机构统一检测论文,并在2017年7月6日至14日期间通过手机短信向申报人员反馈论文检测结果。对未按要求上传论文或者论文检测未通过的,将不予受理。 |
2017 | 江苏 | 论文2篇 | 论文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全文字数必须不少于2000字。期刊必须有ISSN(国际标准刊号)和(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不包括任何单位出版发行的报纸、论文集和期刊、增刊、专辑等所登文章。 | 取得会计师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编或参编财会专业著作或译作1部(本人撰写或翻译5万字以上)以上。 (二)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财会专业论文2篇(每篇不少于2,000字)以上。 (三)对长期在一线从事财务会计工作,实践性强、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岗位,在论文上不做硬性要求。可以提交2份本人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题方案、财务案例、分析报告等(每份不少于1,500字)。 |
2017 | 天津 | 如发表论文较多,请选择最有代表性的3篇申报 | 暂未发布 | 未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不能进行网上申报 |
2017 | 浙江 | 2篇论文 | 暂未发布 | 评审对象报送的论文应与会计工作及本人所在岗位的工作相关联。纸质报送的材料中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杂志封面、目录、杂志刊号页、论文正文四部分内容。网上报送的论文,除包括纸质报送论文的扫描件外,须同时提供2篇(符合浙人社发〔2013〕215号文件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条件的破格申报对象需提供4篇)论文电子文档(word文档格式,必须与杂志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内容完全一致)。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高评委)办公室将对提供的论文进行相似性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的重复率情况确定论文的有效性。 |
2017 | 新疆 | 暂未公布详情 | ||
2017 | 甘肃 | 发表1篇以上省级以上刊物 | 申报评审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聘任中级职务以来,须有由本人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撰写人、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或在正式出版的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 任高级会计师职务以来,作为第一作者(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全国权威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刊物级别认定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规范职称评审对论文要求的通知》(甘人职[2014]33号文件)规定执行。 |
2016 | 青海 | 两篇以上本专业论文 | 核心刊物 | 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两篇以上本专业论文(含《青海财会》),其中必须在核心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或出版过本专业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六万字以上)的中专程度的财会教材。 |
2016 | 湖北 | 正式发表、出版相关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中文核心期刊或外文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1篇以上; | 正式发表、出版 | 任现职以来,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正式期刊(具有CN、ISSN刊号的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以第二作者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在指定的中文核心期刊或外文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1篇以上; 2、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公开出版具有一定质量的会计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3、参与并完成国家级(含相应级别的专业学会)、或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含相应级别的专业学会)下达的会计或相关专业研究课题;或独立或参与完成的会计及相关专业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政府三等以上奖励; 4、撰写经实践证明有重要指导意义或创造出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经省行业主管部门认可或采纳的专项调查分析报告。 |
2016 | 西藏 | 发表3篇以上省级以上刊物 | 省部级以上 | 1.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专业论文、论著3篇及以上; 2.出版学术专著、论著或教材1部以上(有国家正式书号;合作撰写的,本人完成字数不少于3万字)。 |
2016 | 安徽 | 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国家级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 | 省级以上专业期刊 | 论文著作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500字),其中至少1篇在国家级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 2.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500字),并且主持完成省财政厅等省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财经类课题2项,并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及已通过验收的证明材料。 3.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创见性的学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作者前3名,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4.财务管理工作近五年内3次被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评为“优秀”等级的大型企业总会计师,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且提供3篇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
2016 | 广东 | 发表2篇以上省级以上刊物 | 省级以上专业刊物是指有“CN”刊号(期刊类别代码为“F”)的财会类专业刊物,或有“ISSN”刊号的省级以上财会类专业刊物;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或学术机构主办的定期出版的财会类专业刊物。 | 论文、著作条件。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较高价值的专业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著作1部和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 2.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 3.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及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级学术会议宣读并获奖论文2篇以上; 4.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及撰写经实践证明有重大指导意义或创造出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调查报告、可行性分析等材料2篇以上。 |
2016 | 陕西 | 论文不少于2篇 | 国际刊号ISSN和国内刊号CN的经济类学术刊物 | 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 1.在公开出版的具有书刊号ISBN的会计类专著或译著中,本人撰写部分专著在5万字以上,译著在3万字以上; 2.在具有国际刊号ISSN和国内刊号CN的经济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财务会计类论文不少于2篇(独著每篇2000字以上)。在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和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评审论文; 3.公开出版并发行的具有书刊号为ISBN的会计专业教材中,本人撰写部分在2万字以上。 注:参评人员对提供的参评论文真实性和原创性负责。参评论文在评审将通过“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将作为参评人员学术水平评价的重要依据。 |
2016 | 山西 | 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 | 省级以上本专业学术刊物或综合大报的理论版面 | 任会计师职务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著作、论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有国家正式统一书号,经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万字。同时提交1篇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2000字以上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2)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本专业学术刊物或综合大报的理论版面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会计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每篇字数在2000字以上。 |
2016 | 辽宁 | 论文3篇(每篇不少于3000字)以上 | 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不同学术期刊(指CN、ISSN等刊号的期刊) | 凡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其论文或著作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于不同年度(两年或两年以上)在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不同(两种或两种以上)学术期刊(指CN、ISSN等刊号的期刊,下同),以第一作者或个人名义发表财务、会计专业学术论文3篇(每篇不少于3000字)以上; 2.本人独自在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的出版机构出版有关财务、会计专业著作(或译著)1本以上; 3.与他人联合在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的出版机构出版财务、会计专业学术专著(或教材),其中本人独自撰写10万字以上。 对未注明作者所撰写、翻译章节的著作(译作或教材),须由主编或出版社出具写(译)作分工证明,并加盖出版社公章。 对于港、澳、台期刊,须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批准的发行刊号,在中图报刊网上有详细资料记载,并可进行编目查询。 |
2016 | 湖南 | 论文2篇 | 暂未发布 | 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实行论文盲评。请各参评人员将参评材料中所列参评论文2篇(必须是word格式,word文件名:作者单位+作者姓名+论文标题+发表刊物+期数,如省XX集团张XX关于XXX的思考《财务与会计》2015年第3期,不按规定格式填写文件名的论文不予接收。论文中任何部分不得包含本人工作单位、姓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包含个人信息视为舞弊)及《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参评人员单位基本情况表》扫描件(见附件,格式为JPG、pdf等,文件名:XXX同志基本情况表)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16年10月28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hngaokuaipingshen@163.com。逾期不交者,视为主动放弃参评资格。 |
2016 | 河南 | 核心期刊(财经类)上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学术论文1篇;财经类专业刊物上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学术论文2篇 | 期刊必须有ISSN(国际标准刊号)和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不含增刊、专刊、特刊、手册和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获奖成果须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结项证书及相关批文。 | 论文论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财经类)上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学术论文1篇。 (二)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财经类专业刊物上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学术论文2篇。 (三)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会计或相关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同时发表1篇论文。 |
2016 | 福建 | 本科学历发表1篇;大专学历发表3篇 | 所有申报论文必须提供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上查询到的刊物认证复印件(《福建财会研究》除外)。查询方式:登录http://www.gap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点击办事服务,再点击便民查询,选择其下的新闻出版机构查询,再选择期刊/期刊社查询,输入申报人发表论文的刊物名称,将查询结果页面输出打印,附在论文复印件后面。未提供期刊认证的论文期刊不予认可。 | 必须是在取得中级会计(审计)师资格后,到2015年12月31日止,公开发表在具有CN刊号的省级以上刊物(不含报纸)或《福建财会研究》上的本专业学术文章;发表在增刊、套刊、电子刊、一号多刊、假刊等刊物上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可;提交的论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每篇论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经专家评委认定为抄袭的论文,该论文无效,按弄虚作假处理。 |
2016 | 海南 | 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 | 省级以上专业期刊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财经类专著,编著,译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2.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独立完成,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 3.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且撰写经并经省行业主管部门认可或采纳的专项调查分析报告2篇(主要撰稿人)。 |
2016 | 贵州 | 在省(部)级以上论文2篇或核心期刊论文1篇 | 在省(部)级以上 | 任现职以来,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 2.出版通用会计或相关专业著作1部,个人完成4万字以上。 3.在省(部)级以上会计专业学术交流会上交流专业论文2 篇。 4.在省行业协会、市(厅)级会计专业学术交流会上交流专业论文3篇。 5.参与省(部)级、市(厅)级财务会计或相关专业课题研究1 项、2项,并获省(部)级、市(厅)级相关部门认可。 |
2016 | 黑龙江 | 论文3篇 | 有CN或ISSN统一刊号 | 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或社科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著作或译著1部,或为大中专院校采用的教材1部,字数3万字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