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报考范围
一、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有哪些学校?
答:我市高中阶段教育的学校有:普通高中(含公办和民办高中)、高职(高等学校五年制专科,下同)、中职学校(含教育系统的职业高中、普通中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技工学校)。除高职院校招生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外,其他学校由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二、各类考生的报考范围是什么?
答:各类考生的报考范围如下表
考生类别 学籍所在区 户籍所在区 报考范围
我市户籍应届毕业生 全市11区 全市11区 1.省、市属普通高中(注1);
2.区属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注2);
3.学籍或户籍所在区的其他公办普通高中(越秀、海珠、荔湾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不含自主招生和指标招生计划);
4.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
5.中职学校。
非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 政策性照顾学生(含往届) --- 与其学籍所在区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相同。
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注3) --- 1.省、市属普通高中:
2.学籍所在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
3.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
4.中职学校。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非户籍生 --- 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我市户籍往届生、外地返穗生 --- 全市11区 与其户籍所在区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相同。
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非政策性照顾的非本市户籍往届毕业生 --- --- 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其中港澳台学生还可报考招收港澳子弟班的学校)。
符合指标到校报考资格的考生 具有我市户籍或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同一所学校三年完整初中学籍且在该校就读到毕业或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初中学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本市户籍(含6月5日前迁入本市或通过审核的政策性照顾学生) 分配到学籍所在初中学校的省、市属和本区的区属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具体见《报考指南》第七部分(注4)
注:1.省、市属普通高中: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广雅中学、执信中学、2中、6中、铁一中学、广大附中、协和中学、广东华侨中学、美术中学、广州外国语学校。
2.区属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生,但招收学校所在区以外的学生人数不能超过本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5%。具体学校名单详见《报考指南》第七部分。
3.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具有我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我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此类考生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
4.2020年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指标比例是学校招生总计划的50%。
三、跨区生的升学范围有何规定?
答: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个区的我市户籍应届生,选择按户籍所在区升学的,称为“跨区生”,须在中考报名时提出跨区申请,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区具有该区学籍和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其中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的考生,无论是否跨区,都只能报考学籍所在学校分得的指标计划。
四、越秀、海珠、荔湾三区的考生升学范围要注意什么?
答:普通高中统招计划(不含自主招生和指标到校计划)招生时,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即三个区的考生等同于一个区的考生,均可报考三区内的区属普通高中,不视作外区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