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会计师我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政策获悉,注册会计师有免考政策,符合政策的考生能够申请免考部分学科!
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 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科目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 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简称免试申请人),能够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 国统一考试专业时期考试 1 个专长学科的考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按照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 互豁免部分考试学科的,符合豁免条件的人员,能够申请免予部分学科考试。
免试申请人取得免试学科资格后,免试学科长期有效,不得提 出变更免试学科。
另外,免试申请人应当填写《20XX 年度注册会计师我国统一考 试专业时期考试学科免试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件、高级技术职称 证书及批准文件等相关资料,报地方考办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