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人部发[2003]39号文件,以及信办人〔2004〕47号《关于组织开展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需要对获得的软考证书实行定期登记的制度,证书只有3年有效期,规定3年内必须完成软考的继续教育培训,以此来保持证书的有效性。
【2007年以前的软考证,后面有8页继续教育页面。】
2007年:
由于软考的继续教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因此,根据2007年全国软考办会议精神,取消继续教育,从2008年以后,发的软考证书上,删除了继续教育页面,只是只有会议精神,没有发正式文件,有个别省仍在继续教育。
如上图,是原来的证书样本,其中,2008年以前,是有8页继续教育页面的。
2008年-2017年,是没有继续教育页面。
自2017年以后,新证如下:
2019年:
2019 年 7 月 29日工信部发文,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废止了全国软考证书登记工作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