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国家二区线;全日制本科毕业录取为“非定向”的调剂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4.此外我校还将对符合条件的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发放学业奖学金。
(1) 特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20000 元/年。评定比例以当年省上下达比例为准。
(2) 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8000 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 10%。
(3) 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6000 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 20%。
(4) 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4000 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 30%。5.其他各种社会奖学金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执行。
八、学费标准及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批复的文件执行,具体查询我校网站或咨询我校财务处。九、其他说明
1. 本简章及说明中如与国家 2020 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的,以国家 2020 年招生文件为准。如有细节微调, 恕不另行通知,以教育部政策为准。中国研招网上,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不再提供“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2. 一志愿报考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时,需要在备注里填写拟报考的硕士生导师姓名(仅供报考及复试参
考,以录取后入学时导师和研究生双向选择结果为准)。
3. 按照国家政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 3 年,全脱产在校集体住宿学习。招生目录中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表示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为“J”表示一级学科下设置的二级交叉学科。
4. 我校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硕士)学习年限均为 3 年。其中我校全日制专业硕士各领域培养过程,规定时段必须在各联合培养基地或企业进行培养。
目前我校设立的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有: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省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土木工程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电力科学研究院电气工程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化工过程机械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兰州电源车辆研究所机械工程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西北分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兰州化工研究中心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兰石研究院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白银新材料研究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5. 从 2017 年起,国家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以我校文件
为准,无其他奖助学金待遇。学制为 3-5 年,上课方式等其他问题请咨询相关学院。
6.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登记表及各项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9 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招生、培养、授予学位等工作进入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学籍乃至毕业证书及所授学位,并追究造假责任。
7. 若 2020 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以国家新政策为准并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