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等。
(四)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现场签约。(五)体检拟聘用人员统一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已签订的就业协议自动不起作用,招聘单位不负违约责任。
五、待遇
根据《定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定办发[2008]38号),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五年,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按规定实施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享受聘用单位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给予符合以下条件并正式聘用的高中教师给予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在定南县购买合法住房),其中,“双一流”大学、“985工程”院校毕业生每人10万元安家费和5万元购房补贴;“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5万元安家费和5万元购房补贴;江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及师范类一本毕业生每人3万元安家费。满第一学年、第二学年后考核合格分别给予安家费的50%,若服务时间不满5年的需一次性退还全额安家费和购房补贴。给予符合招聘条件并正式聘用的初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岗位的教师每人2万元的安家费,满第一学年、第二学年考核合格后分别给予安家费的50%,若服务时间不满5年的需一次性退还全额安家费。
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配租定南县人才住房。
联系电话:
定南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股 07974289628定南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974289708李老师:13870745949邹老师:17579393999
定南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