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汉语中“五谷”或“百谷”,可以表示稻黍稷麦豆等庄稼,但是,就“谷穗”词义本身,还是无法引申为“麦穗”、“稻穗”的概念。所谓孔夫子,就曾被丈人指为“五谷不分”(见《论语注疏微子》卷十八),可见自古至今“五谷”所属的稻、麦及谷子,还是不宜混为一谈。而今,现行有效《宪法》规定的国徽图案周围为“谷穗”,与现行的国徽“麦稻”环图案并不相符。看来,更改国徽图案并非《宪法》之本意,那就应该尽快修正《宪法》中的含混措词,将所谓“谷穗”正名为“麦稻”纹样。(赵评春: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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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在国徽图案的征集中,政协筹备会虽收到了稿件900幅,但征集到的国徽图案与国旗图案相比,不仅数量上悬殊很大,而且在构思上也有较为明显的差距,应征者大多把国徽想象或设计为普通的证章或是纪念章,难以反映新中国对国徽的要求,同时,代表们也对未来国徽图案的认识不一致。
经过反复讨论,国徽图案仍不能令人十分满意。因此,代表们一致同意,国徽图案没有提交政协大会讨论,留待将来由中央人民政府决定。
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即委托中央美术学院成立了国徽设计小组,由张仃、周令钊、钟灵等几位美术家组成。后来,周恩来指示要多吸收一些专家共同设计国徽,又在清华大学营建系成立了以系主任梁思成为首的国徽设计小组,最后的定稿图,以清华大学设计组的方案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