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有中级、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满足一定条件,可以免于高级会计师职称考试,直接参加高会评审,这个已在上海地区试点,考生真的赚到了!
近日,广东省财政厅发布通知: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审核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表示鼓励用人单位择优聘用相应职称人员,证书在工作加薪中更加重要~建立相关职称、职业资格衔接!
我们一起来看下!
上海财政发布通知:
满足一定条件,
免考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近日,小编发现,上海财政发布《关于开展上海市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提到:同时满足2个条件,可直接免考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本市试点允许:
1.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且累计注册执业满10年的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申报时其会员关系应当属于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已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的。
可免于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按照本市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要求和程序直接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
一直以来,很多考生通过中级考试后,会再参加注会考试,那么这个消息(虽然目前仅是在上海地区试点),对于广大考生来讲,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
02
鼓励用人单位择优聘用
相应职称会计人员
最新,广东财政厅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意见稿明确提到:鼓励用人单位将选人用人制度与会计人员职称制度相衔接,引导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具有相应职称的会计人员。
而且,众所周知,从业取消后,初级会计职称变成一定意义上的“会计入门证书”,很多企业,招聘一定财务岗位时,会明确指出:要求持有初级会计职称证书。但是一旦想走较高阶路线,比如担任财务主管、财务经理,甚至总监等,就需要考下中级会计职称以上证书了。下图是某公司财务经理任职要求描述,明确要求持有中级会计职称证书:
而现在,鼓励企业自主择优聘任具有相应职称的会计人员,中级会计职称持有人的社会需求,只会越来越大。
03
建立相关职称、相关职业资格衔接
有注册会计师等证书,
可视同会计职称参加评审
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我们:凡通过考试方式获得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类)、统计师等相近职称系列(专业)中级职称的,以及获得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职业资格的,可视同会计师职称参加评审。以实现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以及相关职称、职业资格衔接。
事实上,截止到目前,北京、湖北、四川、福建、广西、河南地区已确认注册会计师与职称的对应关系,其中:
1、北京地区:注会对应会计师;
2、湖北、四川、福建、广西地区:注会对应会计师或审计师;
3、河南地区:注会考核认定为高级会计师!
1.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对应中级
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关于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表示:
1.确定4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2.在对应关系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3.本市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符合对应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择优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看到这里,有的同学问了,哪里看出注册会计师和中级相对应?别急,真相在附件:《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里!在表格第2栏,我们赫然看到:注册会计师对应会计师。
这里,会计师,很明显就是指:中级会计职称。在对应表第23项,我们看到说明:中级资格就是会计师。
2.湖北地区--注册会计师对应中级或审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