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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谈谈你对《修改著作权法》细化到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一现象的看法。
华图专家解析
“著作权保护水平关系着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而文化创意产业又是国家软实力最主要的体现。”近年来,作家、音乐歌手,软件作者、电影制作人等几乎都遭遇过盗版、作品未经授权被随意使用、不法网站对作品的任意转载、链接等各种形式的侵权行为。著作权人难以得到公正的报酬,创作积极性受到严重损伤和制约。因此,这一问题的解决已经刻不容缓。
我认为出现这种情况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第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很多人利欲熏心,唯利是图,被物质欲望所诱惑,产生了一些不道德的盗版行为,以牟取钱财。
第二,在网络迅猛发展的时代,互联网的巨大传播力量更给了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利用网络的迅速、快捷和溯源难的特性,进行侵权行为。
第三,目前,我国相应的《修改著作权法》还不够完善,甚至还存在一定的漏洞和空白,这也是不法分子之所以如此猖狂的原因之一。
第四,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网络监督和监管还不够健全,作者缺乏必要的维权意识,同时对侵权盗版行为的惩罚力度还远远不够。
为了有效遏制这种侵权行为,需要多管齐下,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第一,目前,在体制机制改革不到位的情况下,就需要加强职业道德的宣传和教育,用正确的舆论来引导社会。
第二,加强网络监督和监管,斩断利益链条,避免一部分人为了谋取商业利益,转载或随意修改原著作品,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同时要加大惩处力度。
第三,我认为全国政协委员张抗抗的提议非常好,就是细化立法,以法律为准绳,运用法律的武器来解决这一问题。
最后,我相信,通过我们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将这种问题得以彻底遏制,还原文化市场一片纯洁的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