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指南宝典

作者:佚名    网校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2/22
分享网校课程至:
我要评论
注册税务师是指经全国一致考试合格,获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挂号的、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考试作业由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一起担任,实施全国一致考试制度,每年考试一次,由全国一致组织、一致纲要、一致试题,一致评分标准。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分颁布人事部一致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税务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用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22日  09:00-11:30
 13:00-15:30
 16:30-19:00
 《税法(一)》
 《税法(二)》
 《财务与会计》
 6月23日  09:00-11:30
 14:00-16:30
 《税收相关法律》
 《税务代理实务》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与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非经济类、非法学类大专结业后从事经济、法令作业满8年。
经济类、法学类大专结业后,或非经济类、非法学类大学本科结业后,从事经济、法令作业满6年。
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结业后,或非经济类、非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经济、法令作业满4年。
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后,或非经济类、非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令作业满2年。
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令作业满1年。
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在全国实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管帐、计算、审计和法令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与全国一致考试,获得经济、管帐、计算、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事务满1年。
免试条件:

1、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计算、审计和法令等高档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税务作业满2年,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政与会计》3个门类,只参与《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关联法令》2个门类的考试。
2、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管帐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可免试《财政与管帐》1个门类,只参与其他4个门类的考试。

目前各地情况不太相同,一般为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须登陆当地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按提示进行报名即可,网上报名后,新考生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报名的,考生需现场领取《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填写后应经相关部门盖章。报名时,须持上述《申报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驾驶执照、护照)、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经资格复核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符合免试条件者,还需持税务部门出具的本人从事税收工作起始时间的证明


Tags:注册税务师,考试指南  
责任编辑:iqlong
网校排名免责声明: 此内容系根据用户的意愿自动排行,不代表网校排名赞成被分类网校的内容或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