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简称CPA(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是我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是指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其组织领导机构为财政部组织成立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每年考试一次,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
自1991年开始举办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以来,20年累计共15.7万人取得了全科合格证书。1999年在香港设立了考场,2006年,在比利时布鲁塞尔设立了欧洲考区,2010年又在澳门设立了考场。截至2009年底,累计已有501名港澳台及外国籍公民通过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试
考试教材:为体现考试的时效性,每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都要重新编订新的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分别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和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价格均在30-60元之间。教材面市约在报考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左右。
考试大纲:2011年考试大纲:《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综合阶段》考试大纲
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
全国统一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分专业和综合两个阶段,科目实行“6+1”。专业阶段考试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综合阶段考试设综合测试1个科目。
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报名不受户籍限制):
1)、高等专科以上学历;
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从1994年起,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籍公民可以报名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按互惠原则确认的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考试:
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可的港澳台地区或外国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b、已取得港澳台地区或外国法律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格;
c、已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的单科合格成绩凭证。
注:有些地区大学本科三、四年级同学也可以报名,但是具体情况由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掌握。
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或者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均不得报名参加。
注册会计师考试免试条件
(一)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
考试。
(二)内地与香港部分注会考试互免。取得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全科合格证的人员在报名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申请豁免《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四个科目;参加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
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 在报名应考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时,可以豁免《财务管理》和《审计和资讯管理》《财务汇报》三个单元科目。
(三)中国CPA可豁免美国CMA/CFM证书PART-1考试 。 国际著名的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协会IMA也于2005年年初,豁免中国CPA参加该协会的CM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和CFM(美国注册财务管理师)证书的PART-1考试。中国CPA可以免考CMA、CFM的PART-1。
(四)中国CPA与ICAEW的ACA考试互免。2008年1月9日,中注协与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签署考试互免协议。根据协议,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全科合格的中注协会员报名参加ICAEW的ACA考试时,可以豁免会计、鉴证、公司和财务、法律、管理信息、税收原理、审计与鉴证、税法、财务会计等9个科目的考试;通过ACA考试的ICAEW会员在报名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豁免《财务成本管理》和《审计》两个科目的考试。
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报名不受户籍限制):
1)、高等专科以上学历;
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从1994年起,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籍公民可以报名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按互惠原则确认的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考试:
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可的港澳台地区或外国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b、已取得港澳台地区或外国法律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格;
c、已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的单科合格成绩凭证。
注:有些地区大学本科三、四年级同学也可以报名,但是具体情况由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掌握。
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或者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均不得报名参加。
注册会计师考试免试条件
(一)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
考试。
(二)内地与香港部分注会考试互免。取得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全科合格证的人员在报名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申请豁免《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四个科目;参加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
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 在报名应考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时,可以豁免《财务管理》和《审计和资讯管理》《财务汇报》三个单元科目。
(三)中国CPA可豁免美国CMA/CFM证书PART-1考试 。 国际著名的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协会IMA也于2005年年初,豁免中国CPA参加该协会的CM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和CFM(美国注册财务管理师)证书的PART-1考试。中国CPA可以免考CMA、CFM的PART-1。
(四)中国CPA与ICAEW的ACA考试互免。2008年1月9日,中注协与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签署考试互免协议。根据协议,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全科合格的中注协会员报名参加ICAEW的ACA考试时,可以豁免会计、鉴证、公司和财务、法律、管理信息、税收原理、审计与鉴证、税法、财务会计等9个科目的考试;通过ACA考试的ICAEW会员在报名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豁免《财务成本管理》和《审计》两个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