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网校考试交叉复习法

作者:网校.com    网校新闻来源:网校.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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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半功倍的2012年司法考试交叉复习法。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已经落幕,许多考生也已踏上了备战2012年司法考试的征程,法律教育网校小编特为大家带来以下内容,希望能对各位的备考有帮助

司法考试是对考生的全面考察,它虽有一定的学科侧重,但全局掌握的理念是贯彻始终的。科学研究表明,同一外界刺激持续作用于人脑的强度有一个递减的倾向。当你一口气记下某一学科的大量知识时,或许自我感觉颇为良好,但事实上效果并不理想。法律//教育网因为,持续记忆类似的内容过久,记忆力会急剧下降。为避免这种状况,在复习司法考试的时候应该很好地运用交叉法,即在备考过程中司法考试科目较多,法律//教育网每一科目都有自身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和特点,难易程度也有较大差别。如果较长时期只专注于其中某一门学科的话,该学科的知识内容对于备考者大脑皮层的刺激将会逐渐减弱,而且还会引发大脑疲劳以及思维定式的形成,从而导致备考效率的下降。因此,我们在备考过程中应该注意不同知识内容的调节与搭配,不宜连续学习在内容和特点方面相近似的科目,应使前后学习的内容具有一定的对比差异。这样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司法考生涉及科目众多,相信大家在这点上进行合理的安排应该不是难事。

  我们在交替复习时必须以自身状况为依据,切忌盲目、机械地模仿别人。每一个人的心理特征及身体状况都有程度不同的差异。比如有的人心理素质较好,能够沉着、冷静地对待外界的各种压力,使自己免受各种外在因素的干扰和冲击,整个备考过程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而有的人则心理素质较差,不仅不能冷静地对待外界各种因素的干扰,而且也不能正确评价和正视自身的实力,法律//教育网往往表现为缺乏信心,情绪变化较快,让自己受制于外界的各种压力,在交叉复习的过程中,随心所欲地改变自己制订的复习计划,甚至让别人牵着自己的鼻子走,因而极为被动。再如,有的人身体素质较好,持续学习很长一段时间也不觉得疲劳,而有的人则体力不支,复习一会儿便觉得头昏脑胀,昏昏欲睡,头脑里一片混乱,必须停下来休息一会儿之后才能继续。两者交替备考的间隔时间便有较大的差异。在进行交叉复习时把握自身的身心特征是其关键所在。当然,各门学科之间的备考间隔也并非绝对地固定不变,法律//教育网它应根据身体状况以及实际的备考效率等因素来进行灵活安排,不可强求。当自身感到复习效率开始下降时,就应适时地转向复习其他科目,完全没有必要硬着头皮坚持下去。身体力行说的可能就是此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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